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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春县人民检察院通报“三个规定”工作情况
时间:2021-04-21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近年来,永春县检察院不断加强“三个规定”执行力度,通过召开党组会、全院大会、党支部会议等形式不断加强学习培训,及时学习正反典型案例通报情况,开展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专项检务督察,将执行情况纳入司法绩效考核机制,多措并举强化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2021年第1季度,永春县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4件次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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